“罚款两千元!”四川绵阳,一男子驾车外出时,突然看到仪表盘上的油箱显示为黄灯。随后男子驾车来到离他最近的加油站加油。可在加油过程中,油表显示已经过了120升时,油枪还哗啦哗啦地往油箱里加油。当时男子就纳闷了,自己车子的油箱只有120升,没亮红灯肯定代表油箱还有可以行驶几十公里的油。怎么可能加到120升时,还没满呢?
可还没等男子反应过来,工作人员就和男子说已经加满了,去收银台付款吧。此时,可能工作人员故意不告诉男子到底加了多少升油,直接让他付款就行了。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很多人真会如此,付完钱就走了。
但男子并没有,因为加到120升时,他已经怀疑这加油站肯定有猫腻。随后男子便与工作人员理论,并声称自己的油箱只有120升,不可能加到168升,这不科学。
工作人员见男子如此激动,也没打算与其继续争下去,最终同意让男子按照110升油的价格付款走人。男子当时留了个心眼,将整个过程用手机录了视频,并发到了网上。
加油站老板在网上看到视频后,以协商处理此事为由约男子见面。双方见面后,心虚的老板声称愿意出价10000元,让男子把视频删了并不要再追究此事。
男子不同意,老板见软得不行,决定动手抢手机强行删视频。男子见状立即报警求助,并向市监局举报该加油站。
非常有意思的是,事发后有所谓的专家声称,这种现象很正常,因为理论上油箱额定容量不一定等于实际容量。但这位专家的说法,马上就被市监局调查结果狠狠地打了脸。
市监局介入调查后,立即对涉案加油站的3部加油机进行封存,并重新进行计量检测检定。最终调查结果是,加油站老板花了一千元,请人加装了电脑后台程序。
据统计,自从这几部加油机装了程序后,一共销售了41吨成品油,违法所得30万元。最终,市监局对涉案加油站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3部加装了程序的加油机,2、责令加油站改正其违法行为;3、罚款2000元;4、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
事后有网友认为,加油站这是属于欺诈行为,因此在这段时间加过油的车主们,可以拿着支付凭证过来找加油站要求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回货款,并按三倍货款支付消费者赔偿金。赔偿金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网友们认为,被欺诈的消费者人人都可以来拿回油款,并且至少还可以得到500元以上的赔偿金。尤其是大油箱的车主们,他们可以赔得更多。网友们同时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惩罚这些不良商家,
笔者认为,从法律上讲,加油站的行为,不仅仅是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还涉嫌诈骗罪。
具体而言,加油站老板通过加装程序的手段,更改了计量方式,致使许多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时,而做出了错误处分个人钱财的决定,因此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四川地区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明确规定,诈骗5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35万元应当认定数额巨大的,处有期徒刑3-10年,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只要公安机关认定加油站诈骗罪成立,由于市监局前期已经帮他们算好账了,违法所得30万,因此行为人将会被处有期徒刑3-10年。
最后补充一句,真想知道那位说油箱额定容量不一定等于实际容量的专家,此时还有什么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