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素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布了市委、县委关于泗阳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赵静同志不再担任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职务;任命周玉同志为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史素珍在讲话中说,周玉同志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理论功底深厚,熟悉检察业务,领导经验丰富,自我要求严格,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希望大家要全力支持以周玉同志为班长的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史素珍指出,要突出服务大局,在争先进位中彰显检察担当。泗阳县检察院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为现代化新泗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史素珍强调,要突出依法履职,在维护公正中实现检察作为。要围绕刑事诉讼,强化审前程序中的主导、把关和过滤作用。要聚焦公益保护核心价值,深化对损害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的研究。要突出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使命。要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突出队伍建设,要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加强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
赵静、周玉分别进行了发言。
据了解,周玉此前先后担任宿迁市司法局政治处科员,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行装处副处长,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