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离婚后,和男友同居,2个孩子全给前夫,她不出一分抚养费,不料,一天凌晨,女子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回男友家后,坠楼身亡,事后,前夫让2个孩子作为原告,把女子男友告上法院,索赔57万,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晚上,刘亦洋下班时,买了菜,亲自下厨做了面,还炒了菜,想在女朋友刘萱面前表现一下。
因为,刘亦洋发现刘萱这段时间一直郁郁寡欢,心情很低落的样子,所以,他想哄她开心。
可是,看着桌子上的面条和菜,刘萱冷着脸,说她不想吃,要点外卖。
刘亦洋有些无奈,就说她,要是不想吃,那就点外卖嘛。
刘萱还是不高兴,说她有事,就出去了。
刘亦洋有些尴尬,因为表哥也在,他只好笑着说她不吃,咱俩吃。
一直到了晚上11点,刘亦洋看刘萱没回来,心里不禁有些担心,就给她打电话,但是都没人接。
刘亦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刘萱到底怎么了?难道是忘不了前夫,还是想孩子了?
想着想着,刘亦洋就睡着了……
原来,刘萱在半年前离婚了,她有2个10岁左右的孩子,离婚的时候,刘萱一个孩子都没要。
刘萱和前夫在协议离婚中约定:2个孩子跟父亲生活,抚养费由孩子父亲承担。
离婚后,刘萱和刘亦洋同居了。
其实,刘萱对她的生活现状一直不满,她对前夫不满,对于刘亦洋一样充满了抱怨和不满。
这天晚上,刘萱看着刘亦洋做的面,再看他讨好的表情,心里非常烦躁,她不喜欢这种日子,于是,她自己去了酒吧喝酒。
刘萱觉得一个人喝没意思,她又把表姐和发小叫来,想倾诉一下心情,而表姐和发小都没有喝酒,只是陪着她聊天。
一直到了凌晨2点多,喝的酩酊大醉的刘萱被朋友送回来了。
一阵敲门声,刘亦洋从睡梦中醒来,赶紧爬起来,接过喝的烂醉的女友。
不料,刘萱进了屋,又嚷嚷着要出去喝酒,刘亦洋拦住她,不让她再出去了,都两点多了,太晚了。
刘萱不听,就是要出去。
刘亦洋一个横抱,将刘萱放到床上,让她睡觉。
然而,刘萱却跑到了厕所,方便完之后,她又开门下楼,要出去喝酒。
刘亦洋赶紧下楼拦住她,让她回去睡觉,都什么时候了,出去也不安全。
刘萱一看下不去了,就转身上楼回房间了。
刘亦洋心情有些憋闷,他在楼下点了一根烟,心里琢磨着刘萱到底在作什么?难道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
不一会儿,刘亦洋听到上面有响声,他快速跑上楼,却看到刘萱坠楼的后背,等他跑到窗户跟前,刘萱已经掉了下去……
刘亦洋惊恐万分,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
120到了,确认刘萱已经死亡,而警方调查后,排除刑事案件。
很快,刘萱的前夫得知了消息,2个孩子没有了妈妈,便让2个孩子作为原告将刘亦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57万余元。
1、刘亦洋要为刘萱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吗?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萱酒后坠楼,警方已经排除刑事案件,而刘亦洋回忆当晚,刘萱喝醉酒回家,他们没有吵架,也没有厮扯。
根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无法认定刘亦洋和刘萱坠楼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无法证明刘亦洋有过错行为,直接导致刘萱死亡。
因此,刘亦洋不需要为刘萱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2、刘萱的2个孩子作为原告,向刘亦洋索赔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共57万余元,这样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民法典》第1181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虽然,刘萱的2个孩子并不是直接受害者,但他们作为刘萱的近亲属,在刘萱死亡后,有权向可能存在的侵权人请求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本案中,无法认定刘亦洋和刘萱坠楼死亡之间的存在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所以,刘亦洋到底该不该赔偿,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判断。
而刘亦洋说,刘萱和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由孩子父亲承担,所以,他不应该承担抚养费。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院认为,刘萱坠楼前处于醉酒状态,而且,刘亦洋作为刘萱的同居的男朋友,应该多给她一些关心和照顾。
虽然,无法认定刘亦洋与刘萱坠楼之间的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是根据公平原则,法院认为,刘亦洋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亦洋补偿刘萱2个孩子23万元。
选择“补偿”而不是“赔偿”,可能是法院认为刘亦洋的行为没有直接造成刘萱的死亡,所以,责任也是相对较轻。
而补偿是一种更为合适的责任承担方式。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人物均为化名
这个法官有问题
这就是死也不放过你
补偿的意思是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女人害惨了两个男人!这男人交友不慎,该有此下场!
叫法官去守着喝酒的人就是对的了
既然没有证据她的死与现任男友有关系,为啥法院判决赔偿23万?
这人是个傻子,什么不拣挑了个烂货,活该赔钱
像这种总想着要过好日子的女人,而自己又不想吃苦和努力,死了比活着的好,活着更苦。
结婚才知道不自由,自由后又觉得还是原配好,又不能吃回头草,于是只好跳楼一了百了。佛无法超度无缘人,阿弥陀佛。
这是咋判的?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自己作死还害了别人
查一下跟谁在一起喝酒了了兴许能挽回一点孩子的抚养费[滑稽笑]
操
唯恐中国不乱,乱写假的事。
不安分的人[得瑟]
补个球
上诉就完事了,大概率能赢
路边的野狗饿的时候你给它一根骨头那尾巴都摇圆了!当你把它喂习惯了给它一块肉后就开始天天要吃肉了!
如果证明死者和男朋友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可以补偿。
不合法也不合理
扯淡的法官,真敢胡说八道的判。
这男子离婚后独自带两小孩,大概率是不想离婚的。那么离婚的诱因是什么?有没有复婚的可能?这法官和稀泥,判些补偿,我认为符合情理,是个明官!
此女已患病了!
这个法官有问题!无理取闹,告他赔偿精神损失费200万!
写这种文章的绝对收钱了
这是真的吗,假如是真的,法官是破坏社会风气的罪魁祸首,是玷污基本公平公正原则
没有免费的午餐!
既然是补偿,必须是自愿才行,我凭什么要补偿?不能谁死谁有理吧?责任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还分轻重?
冤大头
无语
离婚后不要孩子的 再婚女子死亡后 前夫可就发财了
该补偿孩57万元
没理也要硬要有理呀
管别人屁事,补个屁
补偿是不是就是可以不给
闹就有,不闹啥都没有!这个道理适用于民间和国际关系中
这判的有问题
法官不懂法律
狗屁!
这个女人是咎由自取,法官判案是无理无据
这女人是什么心态?对她讨好她就心烦?还寻死觅活的跳楼?还好死了,要不然又要祸害其他人!
这女的作,将自己作死了。
应该是假的,若是真的不就是法官脑袋让门夹了或进水了。
谁死谁有理
这个女子肯定不是省油的灯!在家都能喝醉!
上海一点也不出奇,上一个也是醉酒跳了,赔几十万
做为同居伙伴有一定责任,难道不是孩子临时继父辈?难道不该负一定责任,白嫖至死?这法官可以,连一个醉酒娘们都看不住,这小子也拼盘能力极差。
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这也太牵强了吧。她是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的,法院既无法认定刘亦洋对萱的死负也责任,凭什么让他掏钱??法理何在?
人说:抱到孩子栓到娘。此女心狠,真不是东西。
亏大了!
这个法官跟那女的有一腿,说不定那两孩子是法官的生父[滑稽笑]
和稀泥[抠鼻]
不合理的判决。不合格的法官。
飘着的心没有归处,默默的离去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男友没照顾好 有责任
三句話概括該死的總得死,两个男人都是受害者,不值得同情
活着的人就应该对死掉的人承担责任吗?——这个判决不妥当
这女人太作了,
这样判案的话,还得出人命
二十三万应该可以娶一个一手货了
真扯淡
南京法官???以后谁敢与离婚女人谈???
法官很公正
前夫不是个东西,人在的时候不敢给人家要,人没了又出来整事,活该老婆不要你
死有余辜…
前夫哥感谢放过吧,阿门
不合法也不合理
过分了……个人观点
呸
这个女人就是欠打!不打就把自己作死了,还害了别人!
现在的法官是吃货,都已离婚,男方又无责任,为什么要补23万,什么叫公平,无是非观!
如果真是像文中这样,当事法官肯定会拿走22万,原告只能到手1万。
谁死谁有理
这种女人应该死
一个女人对生活不满意,她为什么不后悔自己不努力,反而怨恨男人?
简直是在胡说八道
法官需要做出指示,如何应对类似事件。
元芳,你怎么看?
好女不嫁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