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教育法:易子而教,是为了避免沉迷“对错”而明辨“是非”

徙竹散人 2022-08-08 15:00:59

在《孟子·离娄上》中,孟子和公孙丑有段经典对话: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孟子后来还说:“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

现在的亲子关系问题通通出在这里,教孩子必须用正道,但父母自己说的道理孩子不听,如此讲上几遍自己就会动怒,一旦动怒就会适得其反。那又为何会适得其反,父母口中的那些道理为什么孩子会不愿意听呢,是道理本身有问题吗?不是,是因为“子教我以正,却未出于正也”——你要求我的事情自己做不到,此处就是关键。

如果孩子做到了,那孩子就在正道上,父母做不到那就是父母不上道;如果孩子做不到,那就大大小小都不着调。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一种不犯呛的:要么孩子看大人不顺眼,要么互相看不顺眼,互相看不顺眼就是“相夷”。

久而久之又会如何?孟子接着说“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责善”就是苛责求全,一旦苛责则父子离心离德,这个“离”的不祥可以大到什么程度呢?

武汉一名初三的学生被母亲打耳光就直接跳下去了,不要说这是承受力不行,一巴掌不会要命,这个巴掌只是触发了“积怨”。孔子也看得很透,所谓“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人人都能负重,只看他肩负了多少。若不能代入彼此的感受,一个巴掌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好为人师”、“发人之恶”和“对错争心”这是三个东西,却也是最难分的。之所以难分是因为这只是三种表现形式,而沉迷于此者首先自己就会迷失其中。这三种形式就是“只见指头不见月”的“指头”,那的“月”又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沉迷于此者自己是不知道的,反过来,若是知道也就不会沉迷,只会觉得没意思。

所谓“好为人师”,就是不管别人想不想听,自己知道点就想教教别人,这里强调“点”就是因为真的就那一点点,孟子说这一条是人之大患。还有一条大患,孟子说那叫“不虞之誉”——莫名其妙的赞誉,这两条实质是一体两面:好为人师者,必喜不虞之誉;喜不虞之誉者,必好为人师。有人听到“不虞之誉”是收紧且警惕的——无事献殷勤。但大部分人听了就以为是真的,不但别人说会信以为真,自己还要逼着别人吹自己,还得吹到自己满意为止。真正的牛人是害怕别人知道自己牛的,因为那是给自己揽事——你牛是吧,你牛帮个忙呗。然后我们就能见识到“牛人”的嘴皮子,那些嘴皮子真的很“牛”。

所谓“对错争心”,就是抬杠,一旦陷入抬杠就不存在赢家,抬杠的前提就是因为没法让对方服气。喜欢抬杠的人实际是在寻求认同,只要不顺着杠头,别人的理再大也没有杠头的大。检验杠头有个方法,即使这次杠头被打压下去,遇到同样的问题,杠头下次还会来劲,那是因为杠头被打压下去的只是“争心”,并不是道理本身。反过来,杠头如果赢了呢?他会关注“输家”按照自己“对”的道理做吗?绝对不会!对于“赢”之后的事,杠头不会有丝毫关心。

所谓“发人之恶”,就是当众给人难堪,或许确有其事,但关键是掀开的时机或者场合都不单纯,所以这件事本身也就不会单纯,并非是为了让自己“教育”的人“痛改前非”,而是就要让对方难堪。然而“发人之恶”者却自认为当众揭发了别人的缺点别人就得改,就会改,没有那回事。所有的电影、电视都不会这么演,电影、电视里这种场面一出来只会有一个结果——结梁子。连喜好“发人之恶”者自己看都知道那会结梁子。

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指向同一个源头,这个源头会让人觉得处于这三种形式者都会被一种力量推着走,而他们是这种力量的奴隶。当这种力量遇到一定的机会,就会不分时间、地点或者场合地迸发出来。其实人人的体内都有这种力量,区别在谁能看得更远而选择适时迸发。所谓“适时”,包括了天时地利人和——大家都在期待你的表演,形势把自己推上去,露一手就能锦上添花。而不是不管别人想不想看,一个人在那耍表现,尽管技能都是一样的技能。所谓“对错”,只能体现在一件事情上,这叫一维,一旦事情有个两三次反复又怎么去分对错,只能“断章取义”。“对错”之上还有“是非”,“是非”是一切对错之总和。孟子云:“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一个明了是非的人方为智者,这是高维,一切低维的总和。而高维并非思维,思维上分高低又是一维。“高低”和“对错”,换个马甲你就不认识了。为啥脑子用得太多,就是因为心量无法突破;心量无法突破,终会脑子用得太多。只要脑子一动,就是你的“我”出来作妖了——“我”对,“我”美,“我”才是大腿。

孟子接着云:“责善是朋友之道。”为什么朋友可以责善?因为朋友暗含了“平等”的前提在里面,否则不会称之为朋友,所以,怎么说他都行。那如果不“平等”会如何,且看父子。父子是天生的不对等关系,现在经常看到有人提问“自己付出了一切,为何养不出感恩的孩子”这种问题,这就是父母居高临下,把养育子女看成是交易,这就是孟子所谓“贼恩之大者”,也是父母的“自贼”。而“易子而教”则在客观上最大程度地削弱了父母对子女天生的那种傲慢,如此方能使受教育者专注于受教育的内容本身上来。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中“教”的意思是“找人来教”,不是自己去教。古时皇帝可谓权利之最大者,仍然要给太子请大儒做太子三师,没有自己兼职的。今时的老师,也很少把孩子放到自己班,夫妻最好不要在同一个单位。

小事实,大道理。

0 阅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