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宁波创丰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计划减持期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本文源自:同花顺财经
长华化学公告,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昕锐、宁波创丰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计划减持期间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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