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七批),最高罚款195万元。包括兴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储存并通过网络销售药品案、药房网商城平台入驻商家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案、集药方舟云药房网络平台入驻商家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阜平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在自建网站销售网络禁售药品案。
国家药监局提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直播平台等非正规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消费者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主编:邱越
校对: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