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拓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

12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有关《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解读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吉林网获悉,在《实施方案》中,提出两个方面的具体激励措施,激励我省广大科研技术人员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

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提出提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的比重。

重点是加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在科研人员聘期考核、职称评聘、荣誉奖励等方面的指标权重。同时,也作为科研单位对其下属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通过这一措施,旨在鼓励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市场需求进行研究开发,进而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比如,在制定出台的《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凡“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经认定近三年职务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累计取得利税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或3000万以上创新团队中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可以直接申报二级岗位评聘。

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中,把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核心指标。

省科技厅将区分两类人员进行评定。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教学人员,纳入教学科研型或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相关类别参加职称评聘。对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系列或新职业(新业态)系列参加职称评聘。重点评价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作的贡献。

下一步,将对相关的规则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确保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得到充分认可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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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志文

摄影张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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