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云南省保山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保山市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进一步强化对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由分管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等24个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气象局,由市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将加强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有关任务、工作措施的落实,研究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贯彻落实措施和意见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具体日常工作,负责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通知》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形成的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可根据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或指导,对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作者:张玲艳责任编辑:刘淑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