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发生野猪致害事件,拱食庄稼、阻断交通、扰乱街头,甚至冲撞伤人。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野猪数量达200万头,在28个省份有分布,在其中26个省份致害。当前,解决好野猪致害问题,关键是做好种群调控。
去年6月,野猪已被“三有名录”,也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除名”,这意味着不需要再办理狩猎证,就可以进行猎捕。那么,各地以猎捕为主的野猪种群调控行动进展如何?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未来应该达成怎样的目标?
早在2021年,国家林草局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提出了南方丘陵地带每平方公里2头、北方地区每平方公里1头的种群调控密度控制标准等要求。2023年6月起,野猪已从“三有名录”,也就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出,开展猎捕活动不需要再办理狩猎证,为致害防控工作扫清障碍。那么,在当下,防控野猪致害可以采用哪些手段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专家组成员、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张明海介绍,各地应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科学种群调控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和猎捕活动。
张明海:建议根据以往野猪侵扰活动规律,以山脊为界,对进入森林、农田交错一侧自然区域的野猪个体,可实施全面护田、护林猎捕。积极推广规范化枪猎、笼捕、网捕、围栏诱捕等种群调控手段,并由专业培训机构和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猪等野生动物,各地可以探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学实验、科普宣传、异地放归、养殖种源、医学药用、产品原料等综合利用。根据《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的要求,对检疫不合格,以及存在其他疫病风险猎捕的野生动物,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张明海表示,如今,野猪致害问题具有普遍性,其防控工作也相应地存在艰巨性,需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张明海:从野猪造成严重危害的角度来看,我们对进入生产生活区域的野猪,需要采取与原自然栖息地分布的野猪不同的管控措施,也就是说,对进入人类生产生活区,已对群众人身安全及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野猪个体,当地要依照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果断进行处置;对仍在原栖息地野猪,经评估确已超出环境容纳量的,也应当进行科学调控,组建专业猎捕队伍,因地制宜有序猎捕,科学调低其分布密度,减少向外扩散、流窜。在有虎、豹、豺等分布的区域,可以探讨利用虎、豹、豺等野猪天敌控制野猪种群。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李林海告诉我们,目前各地正在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科普宣传与安全教育,持续加大野猪种群调控力度,不断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处置后续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李林海:各地还将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做好野猪致害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制止伤人致害发生,做到最大限度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将野猪等种群数量调控到与环境容纳量相适应,发挥其生态功能,促进其生态价值;做好主动防范,最大程度降低野猪外溢致害;进一步完善补偿与保险机制,筑牢损害兜底保障体系,保障生命财产受损群众利益,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