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刘小玉董大炜
12月21日下午,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一名4岁男童在村内玩耍时突然被两只恶犬袭击,致全身多处受伤,尤其是脸部大面积创伤。24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伤人犬只主人郭某(男,34岁)已找到,其为逃避责任,将伤人犬只立即转移外地杀死掩埋藏匿。另一人张某(男,42岁)为协助郭某掩盖事实,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目前,郭某、张某2二人涉嫌犯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犬只尸体已被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4岁男童川川母亲,川川母亲表示,一定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我这边肯定是要让他付刑事责任的,不是光赔偿我就可以了的,我孩子成这个样子。我不接受和解,就是一定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我一定要追究到底,而且要负责我孩子的问题,一定要管到底。”川川母亲哽咽地说。
冉冉冉
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不然这些养狗的人,根本不把养狗当回事
用户10xxx78
无理由支持[并不简单]不接受调解
空520
不和解就对了,就专门治这帮玩意,整天弄个逼狗装逼得瑟,不拴绳,拴绳的还撒的绳子老远,不是说自己狗不咬人么,一时装逼,最后都他妈怂,都她妈害怕,
gjunlees 回复 12-25 01:48
确实是,有的人虽然拴绳,但是放的很长,没大用!
空520 回复 12-24 21:14
什么狗他也咬人,家狗,宠物狗,,被咬到就不是小事
用户10xxx97
这些所谓爱狗人士把狗看作比自己父母都重要,自己不给父母擦屎擦尿,洗澡理发,给宠物搞的一身劲,严重病态
志者成 回复 12-24 21:14
对的,自己的父母不养,养些啊猫啊狗
凤凰
爱狗人士那?
wsl168cn2
坚决站在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维护正义一边!
曾经
所以,狗一定要拴好,最好关院子里。特别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太多不可控因素太多。而狗的领地意识非常强,陌生人从家门口经过或者小孩子在门口玩耍狗狗很容易伤人。
平安是福
不是爱狗人士吗?这就痛下杀手了?
用户16xxx16
在就食时间以外,任何种类的犬只都必须强制佩戴嘴套,否则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yueliang
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让那个狗主人得到惩罚,才能长记性!
无点乌
平时狗遛狗不栓绳,追咬人被反杀就是“狗不咬人它想和你玩,你就杀了它太残忍没人性”,咬到人了竟然就想逃避责任还把狗杀了,这时候爱狗人士不谈生命平等了,不替狗死?
用户13xxx67
追究到底,给你众筹都可以
老李不老
我对养狗者深恶痛绝深!
用户75xxx01
支持,将爱狗人士都处于极刑
用户10xxx61
我家狗不咬人
用户10xxx61 回复 12-24 21:21
别这么认真,我家狗不咬人是我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望颜 回复 12-24 21:04
有的狗随家主,狗仗人势!一般狗主人属于畜生嚣张跋扈类型的,狗子100%咬人!
用户10xxx43
狗患无穷无尽
逍遥
支持严惩,就怕坏人得不到严惩
士兵七六
那是家人夫妻祖宗咬的[裂开]
用户29xxx02
建议死刑
用户12xxx04
这是无法弥补的伤痛啊!被犬伤害的孩子成了一家人的噩梦啊!痛心疾首啊!必须依法严惩狗的主人!
用户10xxx24
这个张某真是笨蛋一个[汗][汗][汗]
大智若愚天喆
公安机关应该把此作为典型案例,杀一儆百,务必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剑刃飞舞
支持追究刑事责任。
春天的阳光
在有些养狗人眼里,人还不如狗,不信可以看看身边的养狗人,之前也有狗咬人的事件可以对照,所以这种情况必须严惩养狗人,以儆效尤
liyouhuihuang
坚决支持,决不妥协!
朕心甚慰ญ์์์์์์์์์์์์์์
郭某是真爱犬,怎么能被刑呢,那什么协会,赶紧想办法救郭某
紅色果實
建议犬刑
昨日重现
“我的狗不咬人”的出来走两步。
真实
国家也应该加强对狗溜狗问题的管制吧
白天不懂夜的黑
到底出多少事才能禁养大型恶犬。
简单
不要和解、让其付出沉重代价、可恶
宇宙
这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实话实说
张某真是世纪大聪明
用户10xxx97
坚决支持!必须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汪志涵
全国都应该严禁烈性犬饲养,且饲养犬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并且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风轻云淡
追责到底!
sdlyhyh
呵呵,最后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