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公告,公司作为对外联合体的牵头方,与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公司(EPNR)签署《伊拉克AL-Shemal2x350MW热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以美元计价,总金额为7.39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3.18亿)。合同标的为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外牵头负责两套350MW热电机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试运行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建设工期为36个月,质保期为12个月。
本文源自:财联社财经
东华科技公告,公司作为对外联合体的牵头方,与伊拉克电力部北方电力生产国公司(EPNR)签署《伊拉克AL-Shemal2x350MW热电厂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以美元计价,总金额为7.39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3.18亿)。合同标的为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外牵头负责两套350MW热电机组、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试运行直至项目质保期的全部工作,建设工期为36个月,质保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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