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消息,吉林小棉袄家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小棉袄”)及其相关责任主体于2024年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4〕43号),生效日期为2024年12月11日。
吉小棉袄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股份代持情形且未披露。2023年1月前后,吉小棉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洪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家巧(吉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第三方中介人员约定转让450万股公司股票,实际执行中构成代持。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股份代持情况,高洪明作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监高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二是存在短线交易。2023年6月9日,于洪鑫、陈军买入299,668股吉小棉袄股票,距离卖出不足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三是未及时履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6月7日至8日期间,相关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92.09%变动至75.66%。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吉小棉袄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不存在被终止挂牌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确保准确及时披露,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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