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昆明市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贷款金额79万元、贷款期限24年,与同期商业贷款相比,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10万元。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满1年,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2023年12月初,钟先生在得知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消息后,随即用手机开通个人公积金账户并一次性缴存7万元。根据个人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可申请住房贷款的规定,2024年12月18日,钟先生和在职缴存的妻子共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完成审批流程后,2024年12月24日,钟先生一家申请到79万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为2.85%,贷款期限24年,与同期商业贷款相比,累计节约利息支出约10万元。
据了解,2023年11月13日,《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实施,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首次缴存满12个月,且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已按照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偿还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提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云南日报-云新闻编辑:郭星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