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深挖“保护伞”一样,面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也更该追问下背后有无权力之手伸向了学生的餐桌
中国人大网12月25日发布《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披露,国家监委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
报告提到,国家监委派员查处了湖南省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等案件。据媒体梳理,今年以来,隆回县连续两任县委书记被查,分别为王永红、刘军。王永红于2018年至2021年任隆回县委书记,调离之后,刘军接任。2024年2月和4月,刘军和王永红先后被查。官方通报称,两人均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把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正如国家监委通报中所言,群众是有“切肤之痛”的。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事儿是“丧良心”的。毕竟,我们都有一个朴素的共识: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为了校园食品安全,各级各部门近年来出台了多部法规,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其中,由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制定,于2019年4月起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教育部办公厅上月印发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则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包括“制定并完善招标采购、经营管理、考核评议、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食堂采购,避免劣质食品原料进入校园。
客观而言,近年来校园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因更严格的要求,有了持续的规范和提升。可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还是时有发生,原因何在?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案,或许可以给出部分答案——不安分的权力之手在从学生口中“夺食”,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和贪腐案件相关。
事实上,从学生口中夺食的,并不只是隆回的两任县委书记。有一组数据更能直观地说明问题:《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方面,国务院重点审计了13省159县2021年至2023年8月补助资金231.37亿元,发现三大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二是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三是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
其中,在第三个问题上,25县通过违规直接指定、设置不合理条款等方式,确定52家供应商向2605所学校供餐。78户企业或个人通过违规借用资质、伪造资料、围标串标等方式,中标35县的101个营养餐项目。监管权力寻租,相关监管部门和77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在供餐监管等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谋取个人利益。
一边是法规、指引不断强调要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来提升进入校园食品的质量;一边是一些人在以此权力寻租,为关系户、无资质的供应商打开了学校食堂的“后门”。如果有类似报告中这样地方一把手的力量,从内部为“劣质米”开门放行、甚至保驾护航,下属的教育部门、学校、食堂的管理者若要阻挡,所需的勇气和力气可想而知。
所以,就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深挖“保护伞”一样,面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也更该追问下背后有无权力之手伸向了学生的餐桌。抓住这样揩油的“硕鼠”,才能留住学校食堂的油水,学生自然也能吃得更安心些。
红星新闻评论员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