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之后,回家用了两天,脸上就出现了刺挠、发痒的情况。以前用化妆品,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发生。”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
据悉,2023年8月,家住通化县的谢某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于是向通化县公安局报了警。后经立案侦查,警方竟然顺藤摸瓜牵出一起“假冒美容面霜案”。
原来,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江某江从他人处购买假冒的“某品牌凝肌透白淡斑面霜”“某品牌抗皱面霜”和“某品牌多效紧致修护眼霜”,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售卖。
后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江某江又联合其他人制造生产假冒的“某品牌抗皱面霜”等产品,形成了采购原料、灌装、贴标、装盒、打包、发货、销售的一条龙造假团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共计9万件。
目前,江某江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通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刑事诉讼。假冒美容面霜中提及的某品牌公司要求各被告人在承担相应刑责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7名被告人按照非法所得的5倍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江某江、江某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指控其余5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谭伟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