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据北京人社局消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事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4〕15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本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