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阳家暴案判决结果的说明出来了,为什么不是最大惩罚,原来是这3个原因:
1、7级伤残不属于严重残疾,6级以上残疾才属于严重残疾。
刚好就差一级,才算严重残疾。
都把肋骨打断,肠,胃,肾都打穿了需要终身佩戴粪袋生活,竟然还不属于严重残疾?
2、对于小谢要求重新判定伤残等级,他们认为小谢近期检查结果对鉴定结果没有影响,不予重新鉴定。
小谢已明确说明自己身体状况在不断恶化,希望重新鉴定,却依旧没有同意。
3、在贺某阳最后一次狠狠施暴后,在警察的要求下送医,被判定没有故意剥夺小谢生命。因此不构成故意致命罪。
看到这个文件,不知道你们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