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联合发布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责。今年是党中央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一直以来,“两高”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共同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对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内容进行细化规定,保障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稳定运行。从司法实践看,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数量保持稳定,案件分布范围也从公益诉讼传统法定领域向新增法定领域逐渐拓展。
2023年12月,“两高”联合发布首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彰显了公益诉讼和行政审判在强化公益保护方面的独特价值。今天联合发布的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既是对过去一年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总结与回顾,也是对今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徐向春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文物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本批典型案例特选定了一件文物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提供一定的司法实践参考。在案例编排体例上,本批案例延续了首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体例格式,充分展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履职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具体而言,本次发布的七个典型案例,有的是防范燃气工程重大安全隐患,有的是以推动落实牲畜屠宰检疫保障牛羊肉安全,有的是规范国有财产收缴,有的是维护文物本体安全,有的是推动盲道等无障碍环境建设,有的是强化快递面单的个人信息保护,还有的是加强娱乐场所监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涉及的行政机关包含了农业农村、住房建设、文化旅游、城市管理、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联系紧密。七个典型案例中既有诉请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的,也有在行政机关整改后变更诉讼请求确认违法的。有的案件判如所请,有的在全部实现诉讼请求后以裁定终结方式结案,部分案件还经历了一审、二审等多个诉讼环节,整体上裁判形式多样。这些案件反映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不同的诉讼环节中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担当。通过这些案件强化了被诉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担当意识,促进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职、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务实推动行政公益诉讼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支撑和服务作用,以法治之力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