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邱可欣
12月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
“近年来,因极端天气频发,我省发生了多起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为及时总结我省防灾避险的经验和教训,开展‘小切口’立法,有利于加强我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会上,四川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徐洪介绍了该条例制定的背景。
记者了解到,《若干规定》共18条,主要包括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的适用范围、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落实避险转移要求筑牢生命安全底线方面,《若干规定》明确对受到可能发生的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人员,应当实施避险转移(第二条);规定防灾避险转移工作应当落实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做到科学研判、依法应对(第三条);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灾避险宣传、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并开展培训演练(第八条)。
在充分落实各方主体避险转移责任方面,《若干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在防灾避险转移中的具体职责(第四条);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企业、事业等单位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等区域内的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工作,配合人民政府依法组织的避险转移活动,收到转移指令时应当立即组织受威胁人员避险转移(第六条、第十二条)。
此外,《若干规定》还对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基层治理能力和健全完善避险转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机制方面作出规定。
有了条例该如何落实?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谢安军表示,将从着力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着力加强防灾宣传培训、着力抓好避险实战演练、着力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着力强化预警转移闭环管理五个“着力”推动《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
“当前,我省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任务艰巨繁重,尽快打通堵点、消除难点,是防御山洪灾害的迫切需要。”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谭小平表示,将通过广泛宣传培训、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法规、推动精准转移四个方面抓好《若干规定》贯彻落实。
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岳雷看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始终把推动人员避险转移作为最关键、最重要的防灾减灾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下一步,应急管理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推动《若干规定》落地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规定》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应用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又该如何提高其监测能力和预警精准度?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地灾气象风险预警互联系统,构建省市县分级预警机制,优化‘24小时等级预警’和‘1、3、6小时短临预警’两种预警模式,在逐点落实群测群防员的基础上,建成普适性专业监测站点近1万处,年均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5000余次和预警短信数百万条,有力指导支撑基层防灾避险工作,相关做法被自然资源部在全国推广。”谢安军表示,下一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深入开展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山洪泥石流动态调查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山洪泥石流精细化预警能力提升。
谭小平则表示,四川省水利厅将重点从全面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工作、加快测雨雷达建设、构建防汛防地灾预警大平台三个方面着手,提高监测能力和预警的精准度。“我们有信心,通过摸清风险底数、完善监测体系、集智集力攻关和智能辅助决策组合拳,有效提升监测能力和预警精准度,进一步提升我省防灾减灾能力。”谭小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