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12月31日电(单鹏)近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30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四川作为农业大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担负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2024年,《条例》制定被纳入四川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并列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
新闻发布会上,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条例》共6章38条,明确原则和机制,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规范规划编制和报批程序,强化项目实施管理;结合实际,健全管护和保护利用规定;完善保障监督举措,加大对有关事项的监管、考核和追责。
《条例》突出了四川省的地方特点和特色。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王犁田表示,《条例》聚焦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这一核心目标,并按照地形地貌、水源条件、障碍因素等,因地制宜将四川划分为五大类区:一是成都平原区重点开展条状水田建设,配套田间灌排设施;二是盆地丘陵区侧重坡耕地改造,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和配套建设小型水源工程,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系;三是盆周山区加强梯田(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融合,加强坡面土壤涵养与保护;四是攀西地区注重小型泵站和农田输配电建设,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肥一体化融合;五是川西高原区建设引水、提水工程,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治手段引领保障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当前,四川省高标准农田累计建设数量居全国前列,但任务还很重、难度也较大。比如,要将四川省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二台土、三台土等建成高标准农田,任务十分艰巨;尽管农田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但四川丘陵地区和广大山区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靠天吃饭”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水平与实际建设需求差距大。此外,“重建轻管”现象仍然突出,需要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
四川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蒋伟表示,制定《条例》既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的实际行动。《条例》是促进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对高标准农田的规划、建设、管护、利用、保障、监督等活动进行规范,明确了有关方面的法定责任,为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提供了法治遵循。
据悉,《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