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记者从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已于2024年7月25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康市是文化底蕴深厚、风景优美的全国宜居城市,辖区内散布着大大小小的古老街区和历史建筑,充满了历史文化印记。近年来,安康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有石泉老街、后柳古镇、蜀河古镇等历史文化街区十余处,历史文化街区辐射带动旅游、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也日渐凸显。但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城镇建设发展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面仍存在保护机制不全、保障资金不足、公众参与度低等问题。”据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安康实际,制定《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十分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力度、加强对现有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承、规范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利用,进一步丰富了新时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涵,是推进完善安康市历史文化保护管理、构筑城市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再次以立法的形式展示安康地方特色,解决历史文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用法治力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安康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立足安康实际,力求特色立法、精准立法,致力于解决安康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管理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原则和要求、保护对象、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责任人制度、保护规划、控制范围、传承与保护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