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充,女子酒后因背靠的2楼护栏玻璃缺失,不慎坠楼身亡。女子家属将居住在这里的87户业主以及部分商家、当晚一起喝酒的人等均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方承担90%的责任,赔偿8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87户业主共同承担60%的责任,当晚一起饮酒者以及护送女子的人共同承担10%责任。
(来源:封面新闻)
事发当晚,20多岁的年轻女孩小庞因为男友不在,就赴了朋友的约一起狂欢。他们先是去K歌,随后又转战某会所喝酒。
当聚会接近尾声时,小庞与男友打了个电话,可能因为男友无法陪她,导致小庞十分生气,在电话中与男友起了争执,心情变得异常烦躁。
凌晨时分,朋友们都准备离开,小庞却独自留在了二楼的过道,她靠着护栏,望着外面的灯火阑珊,心中五味杂陈。
突然,小庞依靠着的广告布因无法承受小庞的体重,导致她从二楼直接坠落到一楼。
朋友发现后立即将小庞送往医院救治,但小庞这次摔到了头部,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小庞的家人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找商业中心的管理方、当晚与小庞一起喝酒的人、以及那些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的业主们一一讨说法。
可不论是哪一方,都表示小庞这是自身过错引起的,与他人无关,不应该乱追责。
但小庞的家人不认这个理,他们将商圈内的87户业主、当晚一起喝酒的人全都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共同承担90%的责任,赔偿损失80余万元。
案件一经受理,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究竟谁应该为这起悲剧买单?是那些无辜的业主们,还是与小庞一起喝酒的朋友?或者是应该负责维护公共安全的管理方?
在法庭上,小庞家属认为,商业中心的管理方存在明显的过错,他们明知道护栏上的玻璃出现破损,却没有及时修复,才导致小庞坠楼身亡。
同时,当晚与小庞一起喝酒的朋友们也没有尽到照顾小庞的责任,让她独自留在了危险的过道。
面对小庞的指控,被告方纷纷进行了辩解。
87户业主们十分委屈地表示:
1、小庞是在凌晨坠亡的,我们都已经关门睡觉了,这也要我们承担赔偿责任,有点太离谱了。
2、而且涉事地段有不少护栏,上面都贴了“此处危险禁止攀爬”的警示语,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醒义务,不应过分苛求要我们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在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审理后,法院认为,小庞的死亡是由多个原因共同造成的。
第一,小庞自身大量饮酒,导致认知行为能力降低,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商业中心公共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护栏玻璃缺失,且没有及时修复,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法院认为:
1、《民法典》第273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经调查,涉事商业中心之前有物业管理,但后来因为物业费问题,将物业公司遣散,所以商业中心的公共区域应当由全体业主来负责。
现在可以确定,小庞倚靠的护栏上的玻璃缺失,这是导致小庞坠亡的原因之一,而业主们对此本就有管理义务,却未能及时将玻璃修复或重装。
因此,作为共有人的87户业主存在一定过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发当晚,小庞赴约与朋友们一起聚餐喝酒,那么作为组织者,应当对小庞的安全进行保障。
可是小庞在酒后独自走到护栏边,朋友却没有一人陪同,这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由于无法确定是谁组织者的活动,所以所有参与人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87户业主共同承担60%的责任,并依据每户业主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29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与小庞一起喝酒的朋友们共同承担10%的责任,由几人共同赔偿8632元。
一审判决后,有17户业主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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