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斌辞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斌辞去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赵斌辞去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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