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帆扬通讯员樊宁波)1月1日,永济市29名司法协理员正式上岗,这标志着该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是司法行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永济市高度重视,借鉴全国全省相关县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先进经验,结合永济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现状,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统筹联动,有序高效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下一步,永济市将根据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实际需要,“量身定做”培训方案,制定《永济市司法协理员考核办法》,畅通人才晋升和退出渠道,不断完善工资保障、社会保险保障、福利待遇保障等各项措施,通过正确的选人、用人、育人机制,使司法协理员队伍更加高效地服务民生、倾听民意、赢得民心,切实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