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变拖”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廖福玲通讯员黄道胜肖贤煌)连日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变拖”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多起涉嫌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将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调查。

变型拖拉机俗称“变拖”,是企业以拖拉机名义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安全隐患极大,既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为保障广大群众安全生产,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环境,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赣州市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从公告之日起,凡悬挂或使用“江西B、赣02”开头号牌,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辖区内的变型拖拉机均属注销作废牌证或假牌、套牌、假证车辆,不得再投入使用。据了解,全国所有省份已于2016年起停止变型拖拉机登记上牌,并限期于2025年全部清零,强制报废,禁止使用。已登记上牌的变型拖拉机不允许办理所有权转移和跨地市级行政区域转出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达到报废变型条件的拖拉机上路,将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作出处罚的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上传‘信用中国’平台后,违法使用人将承担为期一年至三年的信用惩戒后果,对个人征信将造成一定影响。”赣州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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