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皇氏集团(002329)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的问题,以及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当,导致当期半年报、年报披露不准确。具体包括:未及时披露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2021年半年报和年报中,对完美在线和浙江必耀的技术服务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未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中,对部分奶粉、白糖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未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
广西证监局指出,皇氏集团董事长及总裁黄嘉棣、时任副总裁杨洪军、时任财务负责人滕翠金、时任财务负责人孙红霞、现任财务负责人吕德伟、董事会秘书王婉芳是皇氏集团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皇氏集团、黄嘉棣、滕翠金、王婉芳、吕德伟、孙红霞、杨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皇氏集团是国内水牛奶领域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乳业和信息业务、光伏EPC业务,其中核心主业是以水牛奶、发酵乳、巴氏鲜奶为核心的特色乳品业务,涵盖从牧草种植到奶水牛育种、奶牛养殖、乳品加工、销售服务的全产业链。主要产品为以水牛奶、荷斯坦牛奶为主要原料的低温奶和常温奶。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3年,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四年亏损。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为15.10亿元,同比下降32.7%;归母净利润约亏损1465.55万元,同比下降108.38%。
关于营收和净利润同比下降,皇氏集团表示,主要是转让子公司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和云南皇氏来思尔智能化乳业有限公司股权后,本期两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以及光伏业务营收同比下降所致。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6月,据皇氏集团公告,因多项信息披露违规,皇氏集团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嘉棣、董事会秘书王婉芳被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广西证监局发现,皇氏集团曾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投资协议书,2022年4月相关协议解除。2022年6月,皇氏集团与广西南宁宾阳县人民政府、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有关投资协议书。皇氏集团未及时披露上述投资项目的协议解除、合同主体变更等相关进展情况,迟至2022年8月23日才予以披露。
皇氏集团在2022年8月17日、18日及23日公告中,将参股公司皇氏农光互补(广西)科技有限公司称为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在2022年8月23日、25日关于参与光伏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中,未说明上市公司在光伏项目中的投资和回报模式,涉及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0年3月21日,皇氏集团发布公告称,与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随后又在2022年8月23日、27日公告中披露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但上述两份公告披露的进展内容前后不一致。
广西证监局认为,黄嘉棣、王婉芳是皇氏集团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皇氏集团、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