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孙来彬报道
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等2家银行因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款70万元。另外涉及2人受到警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因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35万元。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消费金融部业务经理王大海,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行行长韩登森,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