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名农民工的烦“薪”事解决了!

“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较其他案件相比代理难度大,主要体现在申请人说不清欠薪人是谁,不知道老板或包工头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微信名、绰号、小名,有的甚至连对方姓氏都不知道。”1月2日,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戴茹说。

2024年,李某某、张某某在冯某某承包的项目上从事贴砖工作。完工结算后,冯某某欠李某某劳务费16365元,仅有聊天记录;欠张某某劳务费4270元,出具用工条一张,二人多次催要,均遭拒绝。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核此案,并指派律师承接办理,因其中一名受援人仅有聊天记录,证据较为薄弱,律师在派出所协助下,通过对比冯某某照片与微信账号等,确定冯某某身份信息,并起诉至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目前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

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牵动着社会的关注,红寺堡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法律惠民生薪暖农民工”活动,通过在零工市场开展暖“薪”农民工集中维权服务、畅通农民讨薪绿色通道等方式,做好“暖薪人”,助力农民工消除“烦薪事”。

当年6月,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接待了两批共26名诉同一被告的农民工劳务纠纷维权案件,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法律援助中心将26名农民工讨薪案指派给同一名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农民工维权案的律师办理。黑某某系宁夏某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前法人,雇佣农民工从事贴壁布等劳务活,工程结束先后拖欠农民工工资34.56万元。后因公司更换法人,公司与黑某某相互推诿导致农民工工资未支付。律师积极搜集取证,通过多方沟通协调配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分期支付拖欠工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与受援人积极跟进了解,未如期履约的帮助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去年,红寺堡区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5件,为83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60.32万元,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宁夏日报记者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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