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并就公众最为关注的投资产品、提前支取、风险管理等问题作出一系列调整。
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一种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此次《通知》有哪些亮点?普通人该如何选择养老产品进行养老投资规划?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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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点阶段,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于购买特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本次《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这些新的变化对于普通人有哪些影响?
“本次调整,更加注重投资风险控制,新增的3类均为风险低、收益稳的产品,也比较简单透明,将有利于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为广大参加人特别是风险偏好较弱群体提供了更多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姚凤阁介绍。
“这次个人养老金全面铺开,将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对于我们来说,就更优惠了。”陈先生告诉记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买指数基金的费率更低。自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以来,作为试点地区的哈尔滨市民陈先生第一时间开设了账户,“目前收益快2000元了,每年还能享受1200元的退税,太划算了。”年底他打开个人养老金账户,看了看账户情况,发现自己缴存的个人养老金,近一年的年化收益率达到了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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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调整增加了提前领取的情形,除了现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的情形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此前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限制是导致‘开户热、缴存冷’的原因之一,此次调整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有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吸引力,引导投资者开展长期投资,满足投资者短期流动性需求。”姚凤阁表示,未来,希望能够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金融机构可从长期性、稳健性、灵活性出发,推出更贴近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的产品。如长期性产品投资期限较长,应侧重于长期资本增值,实现稳定复利增长;在稳定性方面,部分参与者偏好波动或绝对收益策略,据此可推出中低波动型产品;在灵活性方面,金融机构可以设置部分流动性产品,如定期开放的养老基金,允许特定条件下灵活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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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如何在琳琅满目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中做出合适的选择至关重要。姚凤阁认为,普通投资者要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养老保险侧重保障,养老储蓄重在保值,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属投资类产品。他建议未达退休年龄的年轻群体抗风险能力较强,可以考虑以投资类的产品为主,获取长期合理回报;而临近或者已经退休的群体,应该考虑稳健增值类或者储蓄类产品,保障养老资产的安全。
记者:孙思琪;摄影:孙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