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良彪|案件被联邦最高法院撤销,他又能随意拉黑网友了么?

新浪财经 2025-01-06 13:15:49

曾经,2018年5、6月间发生在纽约的两起案件惊曝国人眼球:

一是特朗普败诉

当年,推特是他第一次赢得大选的重要利器,而“推特治国”也成为他担任总统时的重要特色。2018年3月,7名被时任总统的特朗普“拉黑”的推特用户在纽约法院起诉,称特朗普“拉黑”的行为限制其言论,并且使得他们无法知晓政府公告。

当地时间5月23日,纽约联邦法官布赫瓦尔德做出裁决,命令作为总统的他及其下属不得在推特上通过屏蔽用户的方式阻止批评者浏览其推特账号并留言。法官称,推特是公共论坛,而拉黑用户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权,违反“第一修正案”。

案件宣判后,司法部代表他将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2021年初,最高法院撤销此案驳回原告诉请,理由是特朗普已不再担任总统且当时推特也已注销了特朗普账户。——但,随着马斯克“拿下”推特并“重新激活”他的账户,尤其是四年之后他又卷土重来本月20日便要开始第二个总统任期,若是他又任性拉黑网友又该怎么处理呢?

一是周立波无罪

当地时间5月24日上午10点,周立波涉毒持枪案在纽约第10次开庭审理。据最新消息称,纽约州拿骚县法院决定撤销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枪案法官已采纳撤案动议。6月4日,本案将会进行第11次开庭,周立波将会被宣布无罪。

2017年1月19日,周立波因蛇形驾车被警察截停,其后警察从其车上搜出毒品和上膛的枪支,检方遂以藏毒、非法持枪、危险驾驶等多项罪名起诉周立波。这个案子已经开过十次庭,刚开始周立波的说法是枪和毒品都是别人放在他车上的与他无关,后来换成大名鼎鼎的斯卡林律师以后剧情出现戏剧性反转。斯卡林对警察的盘问与辛普森的律师对警察的盘问相比要简单得多,也更为一招制敌。

其一,警察拦车有正当理由么?

律师:为什么拦这辆车?

警察:看见驾驶员打手机。

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记录显示,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当时打电话的记录。——笔者却也纳闷,美国人不知道还有微信通话这事儿还是也已查过了?

其二,警察搜车有合法依据么?

律师:驾驶员是否同意搜查车辆和袋子?

警察:周立波不懂英语,所以由同车的唐爽充当其翻译。在唐的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了搜查。

斯卡林当即指出:警方没有提供周立波同意搜查的文件。

警察当庭表示:警方没有同意书之类的东西。

周立波亦宣称:我是中国公民,讲普通话,不懂英文。

斯卡林指出警方未提供拦车搜查的合理理由,更未提供周立波同意搜查的相应证据,而另一当事人唐爽亦未被检方传证,警方搜证及检方举证均存在不合法程序。故在第九次开庭时,斯卡林提出撤案动议并陈述了前述撤案依据。周立波真的不懂英语且警方不能证明周立波同意警察当时搜车的话,警察的执法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搜出来的毒品和无证手枪都算是警方拿到的非法证据。根据美国法律规定,若警方收集证据的程序不合法,证据将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这便是所谓的“毒树之果”理论——正如有毒的树结出的果子是不能吃的,非法获取的证据是不能用的。

这和当年辛普森案的原理是一模一样的,即警方调查取证过程违法,所获取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这便是美国司法制度和社会理念中的程序正义原则。尽管大部分美国人认为辛普森就是杀人犯,但对辛普森的无罪判决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是公正的。原因就是美国人严格的“无罪推定”理念,就是在法庭依法作出生效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应当被认为是清白无辜的。与其放纵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因为冤枉好人的同时你还放纵了真正的坏人。所以,刑事审判要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NOREASONABLEDOUBT)才能认定一个人构成犯罪。周立波案也正是因为存在合理怀疑,存在公权力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才被法院撤销案件。

特朗普当年惨遭打脸和周立波被判无罪,背后的逻辑是一样的:

国如家园、民乃业主而政府如物业。“国为民而立”而非相反。不能讲单个周立波或“某个人没有资格代表业主”,更不能讲“你觉得物业不好为什么不滚出这个小区?!”——总统“被打脸”,因为物业公司不能拒绝业主的差评,更不能如某药酒那般请帽哥将差评者给捉了去。周立波被无罪,因为物业不守规矩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惩罚业主的依据。

(转自:第一法商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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