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本月起可报销

本报讯(记者白国华通讯员宗珊)自1月1日起,凡参加濮阳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门诊放化疗条件的恶性肿瘤患者,无须住院,在门诊或病房特定区域根据诊疗计划接受放疗和化疗的模式(包括放化疗期间同时使用免疫治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等),治疗期间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备案通过之日起,最长享受12个月(诊疗计划时间第一年的,按照实际诊疗计划时间执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待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门诊治疗发生的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化验、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不再收取床位费、护理费。

对于异地就医的肿瘤患者而言,只要申请并通过门诊放化疗待遇审核,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就能在异地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并实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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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7xxx10

用户17xxx10

7
2025-01-07 10:11

一直自费来的?

用户36xxx86

用户36xxx86

4
2025-01-07 10:15

不就是日间病房吗?不是很多年前就开始了吗?

用户10xxx88

用户10xxx88

3
2025-01-07 15:58

日间病房放化疗算住院早就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