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河北物产投资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称“中国信达河北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河北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物产投资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河北物产投资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物产投资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河北五矿进出口石-01-2021-78号、石-01-2021-78号(补)、张甦、蔺刚、张文杰、毕秀芹、王国平、丁军霞、石-01-2021-78号(保1)《最高额保证合同》;石-01-2021-78号(保2)《最高额保证合同》;石-01-2021-78号(保3)《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石家庄分行股份有限公司石-01-2021-79号、石-01-2021-91号、李世江、王增彦、杨立会、郜少波、河北五矿进石-01-2021-78号(保4)《最高额保证合同》;石-01-2021-78号(保5)《最高额保证合同》;石-01-2021-78号(保6)《最高额保证合同》;

石-01-2021-92号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黄克明、黄烁石-01-2021-78号(抵1)《最高额抵押合同》;石-01-2021-78号(抵2)《最高额抵押合同》;石-01-2021-78号(抵3)《最高额抵押合同》;

石-01-2021-78号(抵4)《最高额抵押合同》;石-01-2021-78号(抵5)《最高额抵押合同》;石-01-2021-78号(抵6)《最高额抵押合同》;

石-01-2021-78号(质)《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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