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近期全国多地已有多人因在社交平台上销售烟花爆竹被警方拘留。
据合肥警方,2024年12月4日,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滨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唐某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据山东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公众号消息,当地民警日前巡逻发现路口停着一辆车窗用报纸遮挡的面包车,车内全是烟花爆竹,车主王某正打算开车去外地,但无法提供运输许可证。据介绍,王某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有外地顾客问能否送货,她便用自家的面包车送货上门,已被行政拘留。
去年底,安徽亳州谯城区警方发现居民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线下售卖烟花爆竹,随即锁定其储存窝点,将其抓获。这是王某近两个月第二次被查处,此前因非法存储、买卖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后,仍通过网上发布广告、线下送货上门售卖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售卖烟花需要取得许可证,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营业地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未取得许可售卖烟花的,将会面临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将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付建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的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商店购买,不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另外尽量不要大量在居住地点储存烟花爆竹,这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爆炸将危及公共安全,也易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而面临行政责任。
经营者取得售卖烟花爆竹许可后应按照规定在指定地点和经营范围内销售,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不在社交平台上进行销售或送货上门。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柏阳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均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照。以销售烟花爆竹为例,需要销售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销售后需要运输烟花爆竹的,还要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上述证照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活动的,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部门有权对责任企业或责任人采取拘留、罚款、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爆炸物罪或者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其次,根据《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无论有无取得销售烟花爆竹的证照,如果仅是在互联网上发布提示性信息,比如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不算违法,但如果发布的内容当中包含销售链接的,哪怕取得了相应证照,也违反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