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中安时评: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让人才活水涌动起来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公布。其中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事业发展离不开人才,当今世界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作用越加凸显的今天,要实现人才资源利用最大化,就需要找准人才工作的堵点、难点、痛点,有针对性施策,让人才流动起来,为事业发展注入更多人才“源头活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让人才自由流动,为广大劳动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也在打破地域壁垒中,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促进人才流动和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以“体制顺、机制活”保障“人才聚、事业兴”。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是我国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让人才聚集起来、奔跑起来,关键在源头上解决人才流动不畅的问题。因此,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进行政策制度改革创新,破除人才发展障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力促人才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方能不断激发人才的内在动力,让人才的能量更强大,各类人才充分涌动起来,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打破户籍限制,打通人才流动壁垒。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涉及一系列工作,要真正地落到实处,让人才流动更顺畅、更自由,就需要加大政策宣传,扩大知晓度,让更多的人才感受到环境的改善,这是尊重人才、善待人才的生动诠释。根据《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显然,发挥制度优势,规范对人才的管理,能够让人才流动更加科学、更加有序,让人才资源更好地配置起来。

人才自由流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人才是强国之本、竞争之基、转型之要、活力之源。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无疑将降低创业创新人才的生活和落户门槛,方便人才自由流动,为企业发展补充丰富的人力资源。要让人才活水竞相涌流,要在开源蓄势、挖潜增能上下功夫,实现人才活水源源不断,也要完善配套措施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实施,更要各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换位思考,从人才的角度推出更多的好政策、好措施,在“留身”更“留心”上下功夫,激发人才的干事热情和工作干劲,为地方发展蓄积强劲动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进一步解开人才发展的“枷锁”,营造更加宽松的成长环境,更有利于激活人才“源动力”,要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在各自的岗位上敢干事、善作为,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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