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郑莹通讯员罗力)近日,赣江新区出台《关于支持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重点围绕支持微短剧剧本创作、推动微短剧作品出海、建设影视基地及运营等方面,制定扶持措施,旨在构建微短剧全产业链,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措施》涵盖在新区直管区内从事网络微短剧拍摄、制作、发行等全产业链相关活动的企业,包括链主类和百花类企业。链主类企业为高产短剧制作公司、优质短剧制作公司;百花类则包括其他优秀短剧制作公司及上下游配套企业。
赣江新区扶持优质微短剧剧本创作,鼓励企业创作体现新区城市形象的剧本。对入选国家、江西省、新区不同层级剧本创作支持的横屏与竖屏网络微短剧剧本,根据企业所属类别,分别给予剧本版权方不同额度的资金支持,最高可达35万元。对创作反映新区题材、宣传提升新区城市形象的剧本,支持额度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增加50%。
为鼓励企业在新区取景拍摄,赣江新区决定,当横屏短剧制作配套费用达100万元及以上、竖屏短剧制作配套费用达25万元及以上,且作品在相应平台上线播出后,按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的20%给予拍摄制作方支持,链主类、百花类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
此外,赣江新区还在场地支持、法律服务、版权保护、上线播出、银行贷款贴息、企业升规、作品出海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组建专业化的“剧管家”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编剧、备案、拍摄、送审等环节的专业服务指导。同时,通过建设新区数字经济法庭,并成立“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影视文体仲裁中心”,打造数字内容资产保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