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9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银国宏,注册资本约2.18亿人民币,由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9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两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合计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银国宏,注册资本约2.18亿人民币,由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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