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退役军人创业孵化中心被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惠州日报讯(记者骆国红通讯员田亦舒)近日,市人社局公布2024年惠州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结果,博罗县退役军人创业孵化中心获认定。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目前,惠州共有3家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入孵创业实体280余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000余人次。

据了解,认定为惠州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由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在孵创业实体15户以上,创业孵化场所相对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创业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属非自有物业的,须保证对物业拥有3年以上自主支配权;设立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或部门,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拥有专职服务管理团队和聘任的创业导师;基地在开展返乡创业人员群体创业服务方面成效显著,有5户以上典型返乡创业人员创业案例(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应条件)。

我市自2019年开展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经认定为惠州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基地运营方可获一次性奖补10万元,视孵化成功情况,每年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创业孵化补贴。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3家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其中惠城1家(惠州信息产业园)、博罗2家(博罗县名巢科技创意产业园、博罗县退役军人创业孵化中心)。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