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一骑三轮卖猪肉的大爷逆行下山时,不慎迎头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1-12 15:08:25

浙江衢州,一骑三轮卖猪肉的大爷逆行下山时,不慎迎头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宾利轿车,碰撞后,宾利车前头被撞严重,据保守估计损失在三四十万左右,车主表示,因为大爷没能力赔偿,已经走保险公司了。网友纷纷表示,对方的责任怎么走保险?

据车主介绍,自己的车子购买的时候价格在380万左右,事发时,自己是正常行驶,一辆三轮车逆行迎头撞到了车子,三轮车驾驶员是一名老人,正拉着一车的猪肉要去售卖。

因为车灯没有受损,所以评估损失之后大约是三四十万左右,目前已经在走保险代位了。

事发后,有细心的网友表示,这都是10年前的车型了,就算有损失,损失价值超过车价的话,直接报废行了,没有必要修了。

还有网友表示,对方责任的话,你怎么走保险?

也有网友表示,假如宾利车全责,宾利车只需要赔偿几百元,顶多几千元损失而已,但是三轮车全责就要赔偿几十万,这合理吗?

实际上,这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假如三轮车没有逆行,正常在自己的道路上行驶,显然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

其实,车主选择了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偿,这实际上,就是车主购买了车损险,那么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在对方无力或者不愿意支付赔偿的情况下,亦或者是对方肇事逃逸无法理赔的,作为车主是有权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的。

这就是所谓的代位追偿权,是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向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偿之后,保险公司再去要求三轮车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是保险公司先代为赔偿之后去要求大爷赔偿,最终还是由大爷承担了所有的损失。

假如大爷执意不赔偿如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1款的规定,对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可采用扣留、提取的方法进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这就意味着,大爷的存款将会被划扣,如果依然履行不到位,则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受到更大的限制。

不管怎么说,既然开车上路,就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因为自己是电瓶车、三轮车等弱势一方,就横冲直撞,毕竟,一旦发生事故,有的时候就不是赔偿这么简单了。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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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