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承德永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抵债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获得的资产的全部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转让给承德永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承德永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与该等抵债资产有关的各方该等抵债资产转让的事实。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承德永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抵债资产转让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执行裁定编号抵债资产位置权利证书编号抵债金额(截至2024年10月20日)
1承德恒升商贸有限公司(2015)承中法执字第157-5号承德市营子区营子镇西工村街道滨河路1号楼底商营政他项2014第0012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3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4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5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6号、6294035.00
第7号(76.41㎡)、8号(76.41㎡)、10号(76.41㎡)、营政他项2014第0017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8号、营政他项2014第0019号;
11号(84.53㎡)、12号(96.40㎡)、地下室-101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07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08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09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10号、
(612.90㎡)、-102号(176.54㎡)、-103号(387.36㎡)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11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12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13号、承房他证营子字第2014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