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到“甲醛房”引发孩子咳嗽法院判出租方退租并支付违约金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1-13 15:33:09

本报讯(记者徐慧瑶)近日,北京三中院通报一起甲醛超标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李女士从一家住房租赁公司租下一套房,租期10个月。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方需保证房屋符合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入住后,李女士发现房屋有粉刷痕迹。不久,李女士的孩子出现咳嗽等症状,医院检查后建议关注居住环境。

双方协商一致后,李女士自行委托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房屋客厅、主卧、次卧、厨房甲醛均超标。之后,李女士搬离房屋,并要求解除合同。该住房租赁公司不认可,重新检测后的结果显示房屋主卧、厨房甲醛数值均符合标准。双方就合同解除时间以及退赔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李女士遂向法院起诉。

北京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经过双方协商后委托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涉案房屋的甲醛标准不能满足双方约定的房屋安全使用条件。法院最终认定,李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某住房租赁公司退还李女士已支付的全部租金、服务费、押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出租人有义务保障出租房屋适宜居住,如房屋内甲醛超标,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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