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自贡市还将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普通商品房和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其中: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
同时,符合自贡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和三孩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再提高20万元和30万元,最高可达120万元和130万元。
在自贡市就业的毕业5年(含)以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20万元,最高可达120万元,单笔可贷金额不受缴存余额20倍限制。
符合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最高可达150万元,不受单双职工差别化贷款额度限制,单职工可按双职工贷款额度执行,单笔可贷金额不受缴存余额20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