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赌人性!江苏女子的4岁女儿在民宿游泳池溺亡,将亲妹妹告上法庭赔偿90万,法院

傻瓜叫阿哥 2025-01-13 22:59:10

不要赌人性!江苏女子的4岁女儿在民宿游泳池溺亡,将亲妹妹告上法庭赔偿90万,法院驳回,未成立委托监管关系。

2024年8月,江苏一对姐妹携4名子女到嵊泗旅游,当晚,二人陪同孩子在民宿游泳池中嬉水,因疏于照看,姐姐年仅4岁的女儿不幸溺水身亡。

遇到这种事, 家人当然悲痛万分,事后民宿老板因安全责任问题自愿赔偿了70多万。姐姐越想越气,同年9月,将同在事发现场的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赔偿约90万元。

姐姐表示,当时两人轮流看护孩子,当时已告知妹妹,她会因咨询航班问题离开一会儿,在她离开后,妹妹带着自己的孩子离开现场去卫生间,留下4岁的女儿在游泳池无人看护,致溺亡事件发生,姐姐认为妹妹在主观上有过错,应赔偿。

妹妹则认为,她一直在照看四个孩子,姐姐在去咨询航班时在民宿内,并未转移监护责任,家人共同游玩发生意外,要求另一方赔偿,违反家庭伦理。

法院认为,孩子母亲是第一责任人,姐妹之间未成立委托监管关系,事发后妹妹也第一时间进行了施救,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错,驳回姐姐赔偿诉求。

法律是讲证据的,姐姐没有当时在离开时进行交待托管,肯定也有责任,致使妹妹疏忽了,但能够让4岁的孩子独自留在游泳池,这妹妹也是够缺德的,就是外人的孩子也不放心,何况还是姐姐的孩子。

这就是人性,人性就是自私的。人都是设身处地的替自己着想,只想到自己的孩子,脑海中根本没有别人的孩子,所以没想到安全层面上去。而自己就不同,可以预见的发现很多隐患,防患于未然。

这位母亲,太相信人了,更何况是亲妹妹,才随意的离开,她做梦也没想到妹妹会置自己的孩子于不顾,所以她自己责任也不小。悲剧往往就是在彼此指望而错过中发生。

有人说,恨归恨,不来往就成了,何必还闹上法庭要赔90万,现在亲戚更做不成了。虽然事情发生了,又不是故意的,这与故意有啥区别?4岁的孩子太小,可预见的危险就在眼前,却眼睁睁的看着发生了,能不恨?即使这位姐姐想网开一面,毕竟是亲妹妹,姐夫这一关也不好过吧。 人性就是如此。自己的孩子自己疼,自己不上心,就没有谁对你的孩子上心了。危险都是要用心去排除,保护都是出于本能。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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