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均增速超过30%!“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这项支出直逼240亿元

1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十四五”以来,全区财政科技支出直逼240亿元(239.71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0%(34.8%)。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改革放权政策文件,建立了“1+N”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放权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支出与管理政策,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治区财政厅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方面,自治区财政厅将落实政府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科技资金同比增长20%以上;加强对盟市财政科技投入的考核,督促盟市安排科技资金同比增长20%以上;通过加强科研经费专户运行管理,进一步探索完善科技惠企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科技资金拨付效率;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完善分类奖补政策,对企业创新给予“真金白银”奖励,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整合现有科技基金,进一步壮大重点产业基金,补齐科技投资短板。

在优化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方面,自治区财政将支持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财政科技资金统筹使用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内蒙古科技“突围”工程项目实施,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加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扩大自然科学基金规模,设立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安排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重点实验室研究经费,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蒙科聚”等创新平台建设,建立政府采购首购订购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整合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落实“英才兴蒙”各项政策,全力以赴做好人才服务资金保障。

在深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方面,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改革、放权、简化、减负、激活”的思路,加强科技项目库建设,全面改进立项方式,扩大“包干制”适用范围,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赋予科研人员最大自主权,放宽科研人员收入限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科研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适合科研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安排和后续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与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印发了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文件,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为提升全区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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