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男子李明辉与女主播赵晓艳相识,两人线下见面后,李明辉转账巨款并签下欠条。后因纠纷,李明辉报了警,民警以卖淫嫖娼为由拘留两人并罚款,还没收嫖资。李明辉不服,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
(来源: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帅气小伙李明辉平时喜欢上网,特别爱看直播。有一天,他在一个直播间里遇到了一个长得特别水灵的女主播,名叫赵晓艳。
赵晓艳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说话也温柔,李明辉一下子就被她迷住了。
两人经常在直播间里互动,李明辉也经常给赵晓艳刷礼物。时间一长,两人开始私下聊天。
赵晓艳总是对李明辉嘘寒问暖,让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爱。
没过多久,赵晓艳就提出想和李明辉线下见面,李明辉当然高兴得不得了,连忙答应了。
两人约好了在一家高档酒店见面,李明辉为了这次见面,不仅买了新衣服,还准备了一束鲜花。
当他见到赵晓艳时,更是被她的美貌深深吸引,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
两人聊了一会,赵晓艳突然说起了自己的难处,说她最近经济压力很大,希望李明辉能帮她一把。
李明辉一听,心想这还不是小事一桩,连忙问赵晓艳需要多少钱。
赵晓艳犹豫了一下,说需要几十万。李明辉虽然心里有点犯嘀咕,但一想到能和赵晓艳在一起,他就咬咬牙答应了。
他拿出自己的积蓄,又向朋友借了一些钱,总共凑了341500元。
他给赵晓艳签了一张欠条,说这是借给她的钱,等她以后有钱了再还。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之间开始出现了矛盾。
李明辉发现赵晓艳对他越来越冷淡,而且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和他见面。
他觉得自己可能被赵晓艳骗了,于是报了警。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调查,发现李明辉和赵晓艳之间有大额的转账记录,而且还有欠条等证据。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在赵晓艳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淫秽视频、情趣道具的照片。
民警综合这些证据,认定两人的行为构成卖淫嫖娼,于是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还没收了李明辉转给赵晓艳的19万余元嫖资。
李明辉觉得自己和赵晓艳是真心相爱的,怎么可能是卖淫嫖娼呢?
他坚决不服这个处罚决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并退还那19万余元。
李明辉认为:赵晓艳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自己才借钱给她的。那些淫秽视频和情趣道具,都是在一起时开玩笑用的,怎么能作为证据呢?
然而,公安机关却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证据。他们拿出了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证明李明辉确实曾向赵晓艳提出过性服务的要求,并且转账了19万余元作为嫖资。
此外,他们还拿出了赵晓艳的报警记录,证明李明辉曾以淫秽视频威胁骚扰赵晓艳。
李明辉听了这些话,他没想到自己和赵晓艳之间的感情,竟然被警方认定为卖淫嫖娼。他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简直不可思议。
李明辉提起了行政诉讼,那么,这个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呢?
一、认定李明辉和赵晓艳的行为构成卖淫嫖娼是否有依据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以财物交易从事的不正当性行为。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综合了相关证据,包括两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淫秽视频和情趣道具等,认定两人的行为构成了卖淫嫖娼。
聊天记录显示李明辉曾向赵晓艳提出性服务的要求,这表明两人之间存在以财物交易从事不正当性行为的意图。
转账记录显示李明辉向赵晓艳转账了19万余元,这笔款项被认定为嫖资。
淫秽视频和情趣道具的发现,也进一步证实了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的性行为。
因此,认定李明辉和赵晓艳的行为构成卖淫嫖娼,是有依据的。
二、对李明辉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对于卖淫嫖娼行为,应当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案中,对李明辉予以了15日行政拘留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这个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因为李明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卖淫嫖娼,且情节较为严重,所以公安机关对其给予了较重的处罚。
三、李明辉要求退还19万余元嫖资的诉求是否应予支持呢?
李明辉要求退还19万余元的嫖资。然而,公安机关却认为这笔款项系赵晓艳所有,即便要求退款也应由赵晓艳提起诉讼,李明辉并非该项诉求适格的诉讼主体。
这个观点是有道理的。因为李明辉已经将19万余元转给了赵晓艳,这笔款项在法律上就已经属于赵晓艳所有。
如果李明辉想要追回这笔款项,他应该以不当得利或者其他理由向赵晓艳提起诉讼,而不是要求公安机关退还。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合法的,李明辉的诉求不应被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李明辉的诉讼请求。
有人认为,李明辉真是太傻了,竟然相信网络上的爱情。这下好了,不仅钱没了,还惹上了官司。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