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月16日电(吴琼)记者16日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含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处理原则、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鼓励社会公众对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举报渠道专业化、一体化建设。
同时,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举报人采取非书面方式进行举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
此外,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履行相关告知程序,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有处理权限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线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工作,让更多人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中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社会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