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丹)1月16日,记者自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次提高。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最低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65元提高至15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均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至1174元。
近年来,我市通过严格的入户核查、精准认定和及时审批,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保障。截至目前,全市370名孤儿和122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已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为了进一步提升这些孩子的生活水平,市民政局积极推进了一系列服务项目。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已连续5年为80名成年孤儿提供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则累计为600余名孤儿提供免费体检,并为10余名孤残儿童资助了住院费用。
此外,市儿童福利院积极与省、市卫生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了孤残儿童医疗康复“绿色通道”,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市民政局还组织实施了“阳光护童照亮未来”“心灵呵护”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面提升孤弃儿童在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和安置等方面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