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17日消息,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苏同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4]164号)。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5日,苏同、杨宁控制使用20个证券账户操纵“华扬联众”,操纵期间账户组亏损95,209,141.97元。苏同还存在虚假卖出“华扬联众”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苏同、杨宁共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苏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杨宁处以300万元罚款。此外,对苏同、杨宁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苏同和杨宁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且两人目前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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