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毛万春同志代表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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