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四季度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通知》(澄人社〔2013〕57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16〕32号),经用人单位申请及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的审核,现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与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江阴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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