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丁克和不婚不育者的悲剧的命运
这个故事,值得那些崇尚做丁克一族,或者奉行不婚不育观念的人仔细阅读、品味一下。
近日,北京昌平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41岁的赵女士一个人独居,无儿无女,父母也已不在人世了,她不幸过世后,留下几百万遗产。
因赵女士生前没有立遗嘱,她的几百万遗产也因此就没有了法律意义上指定的继承人。
国家法律法规: 无人继承、无人认领又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赵女士生前没有立遗嘱,原则上,她的遗产就应该收归国家所有。
于是,她的姑姑、舅舅、姨们就开启了一场争夺遗产大战。
最后,各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倒法院。
最后,当地法院判决、裁定:
因病过世的41岁赵女士的房产充公,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赵女士的遗产中,除掉被收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外,剩余部分,按照她生前得到抚恤帮扶的多少,进行分配,也就是说,除了房产之外的其余遗产,归亲属根据亲属们生前对她的帮衬多少来划分。
该不该做丁克,要不要坚持不婚不育,是每个人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别人(包括当事人自己的父母、亲友们)无权干涉。
但是,看了下面的故事,希望有上述观念的人,能认真对待这些决定,审慎抉择。
看到这条新闻,笔者呼吁:
不要独居!不要独居!!不要做丁克,建议不要不婚不育。
否则,一生省吃俭用留下的遗产都旁落他人,自己活着时孤孤单单、没吃没喝没享受着,那些财产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生在世,活的就是一个人气儿,也贵在生命的传承。
对此,各位有什么不同看法,欢迎分享。